所谓"小产房",主要是指位于乡村集体土地之上却未取得相应土地出让及房产登记证件的建筑物。这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与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故并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亦得不到法律保障。然而,在特殊情况如同村居民间转让房屋时,有可能被视为有效。总的来说,小产房交易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并不推荐进行此类交易。若您已签署小产房合同,请务必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寻找合适的解决策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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