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后的清算流程一般包括诸多环节:首先由债务方或者贷款人递交破产申请至法院,法院接案并指派专门的管理人负责破产企业监管工作。紧接着开始债权申报以及登记工作,负责整理核实债权人名单及各自所欠金额。其次,展开全面的企业财产调查,包括所有的固定财产,如土地和房屋等,然后对这些财产进行精确评估。之后,根据法定优先原则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包括支付破产案件的各项税款、员工权益、社会保障金,以及其他债务。最后,在得到法院认可后完成破产清算报告的编制,由此结束破产程序。该流程需严格遵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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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