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其清算偿还步骤如下:首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如诉讼费、债务人财产管理费等。其次,偿还附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房屋抵押贷款对应的本金和利息。接下来,优先支配破产人应付员工的工资、医疗及抚恤费用,以及需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社会保障金。随后,解决破产人未缴付的医疗、工伤等人身保险金和税务款项。最末环节是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务,包括未能交付房屋的购房者的首付款及其他各项合法债权。请留意,以上偿还顺序及具体额度可能因地区法律差异和实际情况而产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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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