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案例中,雇主若需对雇员因建筑事故致死负责,可负赔偿责任。倘若事故起因源于第三方,雇主在先行赔付之后有权寻求第三方的进一步补偿;相反,若发包商或分包商已知晓承包或分包其业务的雇主要求不具备适当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时,应与该雇主共同担负赔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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