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线变道造成撞击,无疑需负全责。如前车违规压线驾驶,无论虚线或实线,引发后方车辆追尾,皆由前者承担事故责任。同向行驶机动车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紧急制动措施得以实施。以下情况严禁超车:(1)前方车辆正在左拐、调头、超车时;(2)与对向车辆存在会车风险时;(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4)经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以及市区交通流量较大路段等无超车条件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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