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亦可通过洽商达成退款协议,包括退款方式及时间安排等具体细节皆可在买卖双方的协商下确定。若有可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例如,对于购房所支付的定金,由于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未能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定金应予以双倍返还;而若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或条件接收房屋的情况,收受定金的一方则需将定金全数归还。若协商无果,可选择采取诉讼或仲裁的途径加以解决。依据买卖合同条款,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则应依照该约定进行处理;反之,买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