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延迟交割之解决策略:购买者应尽其所能行使催促义务,敦请开发商尽快完成楼宇交割工作,同时赔偿由于逾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若在催促无果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按约交房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