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制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供应条款时需明确规定:设备品牌、型号、数量必须列明;交期地点、价款结算方式亦需阐明;同时明确各自在交易过程中的责权。相关法规如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材料应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则明确指出,若由承包方负责采购,发包方不得指定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中国法律论坛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技术:中国法律论坛网 京ICP备2024065248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5407号
本站郑重声明:中国法律论坛网所有平台仅提供服务对接功能,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图片文章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