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需满足以下要求:1. 预售者须支付全部土地使用费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预售所得款项专款专用于相关工程建设;4. 与客户签订的预售合同需上报至县级以上房管局及土管局进行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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