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建筑工程合同,构成违约,依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无明确约定,则应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金额应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符,包含合同执行后可能获取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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