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下班途中骑车摔倒算工伤吗
一、下雨天下班途中骑车摔倒算工伤吗
下雨天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此情境下,自行车并非机动车,其摔倒的事故并不构成交通事故,且摔倒的责任在于骑车人本身,应自己负主要责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些条件和标准明确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和依据,为职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下班骑车摔倒工伤认定流程
对于下班骑车摔倒的情况,由于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无需进行工伤认定流程。但在此,我们仍然可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以便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调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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