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并非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倘若因胁迫而结婚,受胁迫的那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时,必须在胁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
要是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
一旦婚姻被依法撤销,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也就不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承担夫妻的义务。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全力保护婚姻当事人的自主意愿,防止那种违背真实意愿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下去,让婚姻更加符合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