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恋爱时男方自愿转账女方应该归还吗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对于恋爱过程中,异性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财物的行为,在分手之后是否应当归还给对方,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了。假如这些财物的转移明确表示为借贷关系中的债务,或者仅仅是涉及到了非常大额的款项作为结婚这种特定前提下的赠予,那么在分手之后,对方有权主张索回。但是,如果这些转移的财物只是一些适度的现金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寓意,例如代表汉语谐音“我爱你”的“520”人民币、象征“一生一世”的“1314”人民币等,那么这类财物往往会被视为是一种无条件的爱情赠予,接受此类财物者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去归还。然而,倘若这些财物是用于维持双方感情生活所需的必要花费,或是转让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受让人有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这些财物的事实,那么受让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起归还的责任。总而言之,关于这些财物是否应该归还,其最终的决定权取决于这些财物的性质、数额、用途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多方面因素。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