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普法课堂 > 婚姻家庭 > 正文

配偶作为律师可以会见吗

2024-09-04 18:26:26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在刑事事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作为代理律师是具备与案情涉嫌者或者被告人进行见面接触的权力的。然而,这一权力的行使须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制定的会面流程及要求来展开。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以便为其委托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并进行有效的辩护工作。尽管被告人家属作为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特殊的亲属关系,但是在会见过程中仍需坚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严禁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等特殊性质,那么律师的会见权将会面临更为严格的限制和审批程序。总而言之,虽然被告人家属作为律师享有会见权,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