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定义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即指公司创设之后,股东必须保证其注入资金不被非法挪用或撤离,以此来保障公司资产的稳定性和偿付债务的能力。股东的注资是支撑公司运作的重要经济支柱,也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必备前提。若有违反该原则者,则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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