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其赔偿责任遵循五大优先顺序,依次如下: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其中破产费用涵盖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等,共益债务则主要指为了维持经营而产生的债务;其次是员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再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欠税款;接着是普通破产债权,即一般合同债务;最后是劣后债权,只有在前述债权得到充分清偿后,若仍有剩余财产,方能对其进行偿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将按比例进行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参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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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