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依法律另行规定。权利人得知或应知权益受损及义务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法律另有规定,则依其执行。然而,若权益受损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如有特殊情形,可由权利人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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