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包方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先发出书面催缴单,赋予其合理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付款。如未果,承包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诉,请求发包方偿付工程款项或采取拍卖工程以获取资金的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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