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详解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已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房者拥有商品房所有权。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变更需经登记,且以登记为准。因此,已完成过户登记者,即取得了商品房所有权,无法被他人追索。然而,若存在恶意串通情况,如买房者与卖方合谋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过户,其他买房者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其次,未完成过户登记的买房者有权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在未完成所有权过户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仅具法律效力,而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因此,当卖方再次出售同一房屋时,原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方及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售予他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新买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这些买房者都有权向卖方提出违约索赔,包括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利息、赔偿损失,甚至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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