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包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项,承包方可先书面催告,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如仍无果,承包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发包方履行付款义务或对工程进行折价拍卖以获得相应款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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