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能否成为工期延迟违约责任的免责理由
新冠肺炎可作为工期延误的法定免责事由,归类于不可抗力范畴。所谓不可抗力即指无法预测、无法规避及无法战胜之外部环境因素,如飓风、地震、洪涝、冰雹和双方均无法操控的重大社会意外事件等。若施工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延期竣工,只要已尽到必要防护措施且能提供相关证据,即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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