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诉,请求建构方或总承包商依法履行对民工工资的偿还义务。若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则此责任应由建构方或总承包商全权承担。【相关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九条,明确清偿拖欠工资责任。雇佣民工的企业需承担直接偿还拖欠工资的主要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若建构方或总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分包商拖欠民工工资,则建构方或总承包商有义务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民工工资。若因建构方或总承包商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而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则此责任仍应由建构方或总承包商依法承担。
©中国法律论坛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技术:中国法律论坛网 京ICP备2024065248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5407号
本站郑重声明:中国法律论坛网所有平台仅提供服务对接功能,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图片文章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