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归属有三种可能:首先,若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未将成本与面积纳入整体建设成本,那么该区域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其次,若费用已计入社区开发或销售面积,此类车库便为全体业主共有;最后一种情况,若涉及小区的人防工程需求,且开发商常将地下停车库充作人防之用,这时车库的权益属于当地人防办公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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