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依据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指有意毁损电力、煤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及公共安全之行为。其立案标准为以放火、爆炸等方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且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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