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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脱贫攻坚战略的“未来升级版”

2020-01-08 11:27:00 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建立机制,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我们相信,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既定的工作方法,以及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脱贫成效,2020年完全可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做到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扶贫脱贫也是如此。2020年按照现行标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以及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三个要求在思维逻辑上和工作方法上是有机统一的,应该从一个完整统一的高度来理解。也就是说,及时探讨未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也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针对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以后,我们面对相对贫困问题应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的问题,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探讨扶贫脱贫战略的“后2020升级版”。

首先,保持政策稳定和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最后阶段,所做的工作无疑具有全力冲刺的特点。达到目标之后,要巩固取得的结果,防止出现大幅度返贫,仍然有艰巨的工作要做。达到脱贫目标与形成稳定脱贫的能力不是一回事。对于收入水平接近贫困线的农户来说,其具有较大的返贫概率,但是决不容忽视。比如,2018年占全国农户20%的最低收入组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66元,大体相当于按现价计算的当年脱贫标准。无论是长期因素,如农村人口变化导致外出劳动力增速减慢,还是周期性因素,如农产品价格波动,都会导致这个收入组农户返贫。因此,政策关键是要把握好脱贫与返贫的动态平衡,让脱贫率始终大于返贫率。

其次,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农村新的致贫因素。两类与人口变动相关的情况容易成为农村新的致贫因素,值得高度警惕。其一,农村16岁至19岁年龄组人口已经从2014年开始进入负增长,意味着每年外出务工的人数减少,对农户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其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和残疾人口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失能人群增加,形成新的贫困人口来源。老龄化本身及其派生的失能问题都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弱化。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老龄化的程度在农村比在城市更显严重,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表明,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老龄化率),在城镇为7.7%,而农村高达10.1%。这些人口因素将是不可逆转的长期趋势,始终构成对巩固脱贫成果的严峻挑战,既需要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予以考虑,也要求我们已有的扶贫经验和工作机制能够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和应对。

再次,防范和应对风险冲击型贫困现象。一般来说,诸如金融危机等周期性冲击是躲不开的,由此造成的贫困现象仍会反复出现,并且会波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因此农村脱贫工作也需要密切关注,不容有丝毫的懈怠。农户面对市场各种风险时脆弱性尤其突出。在2018年农户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41.0%,经营净收入占36.7%,两者合计占比高达77.7%。这两个部分收入的共同特点是受市场风险的影响都很明显,非农就业机会的冲击或者农产品市场风险,对农户收入影响很大。特别是收入水平在贫困标准上下的低收入农户,更易受到各种外部冲击的不利影响。此外,除了宏观经济周期现象相关的因素,如农产品市场相关的风险、劳动力外出环境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等之外,相对贫困的农户还容易受到来自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家庭意外事件的影响。

最后,适时制定相对贫困帮扶标准,探索长期可持续减贫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中的“相对贫困”,并不是指每一个收入组与更高收入组相比较而言的“相对贫困”,而是指随着发展阶段变化,按照与时俱进的扶贫脱贫标准确定的生活困难现象。从这方面理解,未来相对贫困现象将会长期存在,而其应对机制与消除绝对贫困的机制不尽相同,需要通过创新实现脱贫战略体制机制的转变。目前,确定相对贫困标准有两种方法可供借鉴,要按照城乡统筹的方式确定符合国情的相对贫困标准和帮扶机制。

一种方法是按照平均收入的特定比例确定相对贫困线。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一般是以全国人均收入中位数水平的50%至60%作为标准确定相对贫困线。收入中位数与平均收入略有不同,前者是指把全部人群恰好分为相等两部分的收入水平。比如,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4617元,中位数收入为13066元。当年的脱贫标准大约为中位数收入的28%。2020年实现按现行标准全部脱贫之后,即便不改变这个比例,随着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整体提高,针对相对贫困现象的帮扶标准也必然提高。

另一种方法是根据发展阶段或收入水平设立不同的绝对贫困标准。比如,世界银行从2017年10月份开始,为低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按2011年不变价确立了不同的购买力平价收入标准,作为绝对贫困线,分别为每天1.9美元、3.2美元、5.5美元和21.7美元。值得指出的是,为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确立另外的贫困标准,并非按照更高的生活标准进行脱贫,而是由于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人均收入水平上,达到同样的脱贫效果需要付出的成本更高。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8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9771现价美元,已经高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如果适用5.5购买力平价美元这个贫困标准的话,按照我国现行标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之后,仍有艰巨的减贫任务。如果在2020年或以后的若干年内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中等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的分界水平,我们则需要迎接更大的挑战。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刻把握。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蔡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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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   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外宣工作座谈会精神,顺应新时代企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新闻舆论传播事业发展及队伍建设的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外宣工作,不断开创企业党建思想宣传工作新局面,当代电力党建研究中心与电力党建网将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党建(思政、宣传)部门负责人、基层电力企业党委书记和党建专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序号

      1、《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

          宋道刚( 原国家电网山东电力设备厂党委书记)

      2、《企业通讯员上稿率高的途径及着力点》

          米宝青  (原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高级编辑)

      3、《从总书记新闻宣传工作“四力”要求说开去》

          陈伟(山东能源报社社长、总编辑、高级政工师)

      4、《新时代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

          黄海春 (中组部特聘党建专家、教授、高级政工师)

      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和魂》

             褚克艰(原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杂志社副总编辑)

      6、 《以创新思维强化新时代国企宣传思想使命担当》

               张庆柏  (党校教研室主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00-18:00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30-11月1日

      培训地点:天津津卫大酒店(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四、培训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综合评定合格,由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及优秀通讯员证书,并直聘为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特约撰稿人。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名;

      (二)培训费每人2800元,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机(站)。

      会务组:杨青青  李晓华

      联系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01

      手机:18310895598

      邮箱:lsgz@powerdj.org.cn

     

    2020-10-13
  •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电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中电力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调动电力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决定共同开展“全国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

      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党建先进典型和经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中国电力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思想保障。新时代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与广大电力企业在党建工作中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密不可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电力企业党组织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企业党建先进典型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迎接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特面向全国电力行业各电力企业征集评选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举办。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征集评选要求

      (一)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征集优秀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实践创新”与“思考探索”等。

      (二)形式要求

      1.成果案例要求主旨清晰、资料翔实、鲜活生动;

      2.成果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附300-500字摘要,可选配适量图片,并附图片说明;

      3.可以同时提供视频专题片,供网上宣传推广使用。

      (三)标准要求

      1.真实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源自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禁止弄虚作假;

      2.创新性:成果案例要或理论研究要突出党建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模式创新;

      3.典型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借鉴意义。

      四、征集评选流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具体负责实施。征文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

      (二)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登陆电力党建网点击“在线申报系统”填报。2020年11月20日前申报截止。

      (三)评选与颁奖

      1.电力党建网将依托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织“首届全国电力企业党建论坛”,出版建党百年主题论文集。

      2.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同步公布评选结果及论坛、论文集入选名单。评选结果公布及证书颁发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论文集出版发行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与“喜迎建党百年大型电力行业党建成果巡礼”同步推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晓冰 王英

      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1

         手机:18310895598

      邮件:djcg@powerdj.org.cn

    2020-09-27
  • 新增理事:南方电网富川县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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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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