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表彰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向全国审计机关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习近平强调,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勤勉工作,在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回望历史,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这标志着新中国审计制度的诞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党中央把审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脉络清晰可见。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习近平在人民日报《专家学者对遏制公款吃喝的分析和建议》等材料上的批示(2013年2月22日)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要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责任,积极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7月1日)
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16年10月27日)
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优化审计署职责。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3月21日)
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5月23日)
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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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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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外宣工作座谈会精神,顺应新时代企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新闻舆论传播事业发展及队伍建设的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外宣工作,不断开创企业党建思想宣传工作新局面,当代电力党建研究中心与电力党建网将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党建(思政、宣传)部门负责人、基层电力企业党委书记和党建专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序号
1、《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
宋道刚( 原国家电网山东电力设备厂党委书记)
2、《企业通讯员上稿率高的途径及着力点》
米宝青 (原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高级编辑)
3、《从总书记新闻宣传工作“四力”要求说开去》
陈伟(山东能源报社社长、总编辑、高级政工师)
4、《新时代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
黄海春 (中组部特聘党建专家、教授、高级政工师)
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和魂》
褚克艰(原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杂志社副总编辑)
6、 《以创新思维强化新时代国企宣传思想使命担当》
张庆柏 (党校教研室主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00-18:00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30-11月1日
培训地点:天津津卫大酒店(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四、培训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综合评定合格,由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及优秀通讯员证书,并直聘为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特约撰稿人。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名;
(二)培训费每人2800元,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机(站)。
会务组:杨青青 李晓华
联系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01
手机:18310895598
邮箱:lsgz@powerdj.org.cn
2020-10-13 -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电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中电力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调动电力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决定共同开展“全国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
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党建先进典型和经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中国电力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思想保障。新时代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与广大电力企业在党建工作中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密不可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电力企业党组织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企业党建先进典型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迎接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特面向全国电力行业各电力企业征集评选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举办。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征集评选要求
(一)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征集优秀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实践创新”与“思考探索”等。
(二)形式要求
1.成果案例要求主旨清晰、资料翔实、鲜活生动;
2.成果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附300-500字摘要,可选配适量图片,并附图片说明;
3.可以同时提供视频专题片,供网上宣传推广使用。
(三)标准要求
1.真实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源自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禁止弄虚作假;
2.创新性:成果案例要或理论研究要突出党建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模式创新;
3.典型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借鉴意义。
四、征集评选流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具体负责实施。征文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
(二)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登陆电力党建网点击“在线申报系统”填报。2020年11月20日前申报截止。
(三)评选与颁奖
1.电力党建网将依托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织“首届全国电力企业党建论坛”,出版建党百年主题论文集。
2.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同步公布评选结果及论坛、论文集入选名单。评选结果公布及证书颁发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论文集出版发行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与“喜迎建党百年大型电力行业党建成果巡礼”同步推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晓冰 王英
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1
手机:18310895598
邮件:djcg@powerdj.org.cn
2020-09-27 -
新增理事:南方电网富川县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2020-09-23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电力党建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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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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