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高热事件中自媒体干扰舆情现象研究
近年来,在类似胡某宇死亡事件等重大热点事件中,“自媒体”干扰舆情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自媒体”和网络主播涌入事发地,利用官方调查的信息空窗期传播似是而非的信息,甚至剑走偏锋地进行造谣传谣,从而吸引舆论眼球达到信息引流目的。这种“自媒体”乱象不但严重干扰舆论走向,制造群众恐慌,更给办案工作和舆论引导带来很大困扰,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和重视。
舆情概述
近段时间,江西铅山县高中生胡某宇失踪事件成为全民关注焦点。随着官方新闻发布会的举行,真相浮出水面,事件也得以尘埃落定。但是,从胡某宇失踪到遗体被发现,天南海北的网络主播不断涌进事发地江西铅山县,俨然成为当地“一害”,更成为互联网“公害”,这个现象值得关注和反思。据澎湃新闻报道,在调查搜索期间,大量网络主播频繁出没在学校和案发地周边,大搞“直播探案”“直播打赏”,更有甚者,有些主播竟杜撰事实、炮制谣言。而此次新闻发布会的通报也专门指出:“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恶意编造传播虚拟信息,凭借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这在近年来的官方通报中比较罕见。
胡某宇事件无疑是一起“自媒体”干扰办案的典型案例,这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安徽灵璧中学学生死亡、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重大事件都有出现,成为值得警惕的网络舆论现象。
■ 河南“7·20”特大暴雨事件
2021年7月20日,河南中北部出现大暴雨,郑州、新乡等地成为重灾区。据《河南日报》报道称,当前,河南省防汛救灾正在紧张进行中。在灾区一线抢险救援现场,还有一批人不顾劝阻“逆行”,进入灾区后前面一个人发放物资、“慰问群众”,另有人举着相机或手机拍摄、直播;也有人举着手机站在或趴在水里自拍在网上博取关注。多支救援队伍向媒体反映称,在新乡市、鹤壁市等灾区救援现场,非专业的网红涌进灾区不仅影响救援,且在网上发布不专业的救援指导,可能会误导灾区同胞自救、求救。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多名拥有数十万、百万粉丝的网络主播,近至山东、远到海南,驾车前往灾区,从出发时即开始发布视频、直播宣扬,其团队在高速口、服务区、灾区等节点频频拍摄、发布相关内容吸引关注。
■ 安徽灵璧中学学生死亡案
2022年3月31日,一则“灵璧县渔沟中学初二学生被多名高中生围殴致死”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随后各大主流社交媒体“大V”纷纷入场转发或评论该事件,舆论进一步发酵。4月3日开始,网上流出“殴打现场”视频与照片,有所谓“知情人士”称受害者被七人围殴,并描述了诸多案发细节,如“受害者身上有被玻璃扎、烟头烫痕迹、嘴里被塞鞋”“打人者是校长外甥”“教育局施压化解此事,派出所要求统一口径”“死者父亲遭威胁”等。知乎上还有用户自称“本校生”爆料称,“事件已被处理,六个‘没动手的人’每人赔偿五万,动手的人最多判三年”。这些传言和截图出现在多个平台评论区,并被大量复制传播,影响十分恶劣。在事件中扮演“意见领袖”角色的部分“自媒体”和网络大V为了热度和流量在传播中添油加醋,煽动网友情绪刺激事态恶化。
■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一家烧烤店内,男子陈某志酒后骚扰一名女子起冲突,之后带领多人暴力殴打数名女性,案发后迅速逃离现场。现场监控视频曝光后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据封面新闻报道,在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发生后,短视频平台上出现大量账号,根据网友怀疑的对象更改账户名,冒充打人参与者蹭流量,还开启了网络直播。还有些自称被网暴者借机开启直播,呼吁“点关注”,引发网友反感情绪。一些商户账号甚至发布视频借事件营销,诸如“欢迎前来就餐,我们这里不打人”。甚至四川射洪某跆拳道馆为蹭热点,组织7人在摆拍类似烧烤店打人的视频,并剪辑添加“再现唐山打人事件”“续唐山事件后”等文字内容上传网络。这些假账号一时间让人真假难辨,很多视频内容在网络中疯传,不少博主确实“火”了,但舆论环境却因此一片乌烟瘴气,舆情持续蔓延。
舆论观察
对于“自媒体”扎堆炒作社会热点事件的现象,舆论普遍表示反感,如中国青年网评论文章曾深刻揭露称:这类如寄生虫般的流量,不是靠生产好的内容赢得关注,而是不择手段的猎奇,把别人当成流量工具,消费普通人的善良、朴实或者悲剧,用别人的尴尬、悲哀、无知、不堪、努力或不知所措,来拉升自己的流量。一些媒体关注到“自媒体”所谓“流量经济”乱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如《中国妇女报》评论文章认为,一些互联网从业者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更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这些企业的目标,究竟是为公众服务,还是仅仅为了融资圈钱,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部分媒体谈到目前各类平台上的小视频多如牛毛竞争激烈、平淡内容无人问津的问题,普遍呼吁不能歪了所谓的“流量经济”“眼球经济”而牺牲公共利益。中国经济网评论文章强调,绝不能以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为代价,必须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就在禁止、打击和惩戒的范畴。
当下,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等肆虐已久,造成社会危害大、民怨深的问题,多数舆论进一步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如中国文明网撰文称,促进网络流量回归正轨,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环境,乃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维护互联网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大众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特征解析
总结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自媒体”干扰舆论现象有其特征:从形式方面,多呈现似是而非的传谣活动;从结果方面,往往对舆情走势产生不利干扰;从影响方面,这种恶意引流行为却因屡禁不止,造成舆论处置困扰。
1.似是而非传谣 制造群众恐慌
在多起社会热点事件中,导致舆情事态一步步失控的原因,和某些深谙互联网传播之道的“自媒体”甚至网络博主有着密切关联。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帜煽动情绪,以“合理想象”来复原全貌,用拼凑嫁接来混淆事实,让类似“有人爆料”“网友投稿”这种似是而非的信息在网络上大肆流传,以讹传讹,以谣生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社会热点事件,网络中的关注、质疑本应是民意反馈的渠道,但是在舆情发酵过程中尤其事件初期,一些不真实言论和不理性围观却成为舆论场混乱的直接诱因,尤其是在官方处置“信息空窗期”的舆论焦灼期间,一些“自媒体”和网络主播利用传播规律,故意制造似是而非的信息吸引舆论关注,就会加剧公众的焦虑和质疑,甚至造成舆论恐慌情绪,对舆论场的正向传播百害而无一利。
2. 影响舆情走向 增加办案压力
总结多个案例可见,这些“自媒体”和网络博主热衷于扎堆事发地点,将此作为“流量密码”,不顾道德底线和法律要求,疯狂围观、恶意表演、传播谣言,带起了一股网络的歪风邪气。只要哪里出现社会热点,他们立刻不远千里赶赴现场,等热度消耗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个。正如舆论批判的那样,流量经过之处,如蝗虫过境,荼毒无穷。从造成的结果来看,这些网络博主们蜂拥而上,为了引流牟利不惜传播谣言,甚至主动编制谎言,严重干扰舆论环境,导致真正有价值的重要信息传播受阻,令本已混乱的舆论场更是“谣言与阴谋齐飞”,间接煽动公众对政府产生质疑和不满,造成了公安等办案机关的被动和阻碍,大大增加了政府公信力的修复成本。
3. 恶意信息引流 制造舆论杂音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恶意引导和制造流量行为早已被法律所禁止。事实上,几乎每一次主播蹭热度引发舆论批评,监管部门和平台都会处罚、封禁一批违规账号。但泛滥的野生主播仍层出不穷,虽然经过多轮清理但仍“卷土重来”。究其原因,不仅在于它们的违法成本过低,博出位、上热搜的流量收益远大于处罚损失;还在于大量主播扎堆造谣,由此产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近两年来,这种恶意信息引流的情况在越来越多的舆情事件中出现。每当有公共事件发生,不少“自媒体”甚至网红“大V”都会聚集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对新闻事件评头论足,甚至进行所谓的“调查分析”,其中不乏极端和背离主流价值观的言论,这类噪音和杂音对事件当事人以及政法机关的调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舆情建议
“自媒体”时代,舆论生态更加显得错综复杂,尤其是目前占据网络舆论场半壁江山的营销号和“自媒体”,在制造与炒作舆论进行话题引流方面,早已轻车熟路,他们对某些社会话题大肆渲染并带偏舆论,特别是在高热舆情事件中,更是有“自媒体”等蹭热点、蹭流量的畸形舆论推动,围绕热点事件不负责任地散布捕风捉影的内容,更是有炒作甚至为了博眼球进行舆论造假,令事件偏离理性方向,背离客观的民意原则和法治底线,令网络舆论呈现出混杂、焦灼态势,需要网络空间治理的多方主体共同发力应对。
首先,就处置部门而言,一是需要及时关注舆论偏向情况,快速处置以匡正信息传播路径,否则这些偏离客观事实甚至违背法律道德底线的不实信息,将会以“伪真相”“伪民意”形式在更大范围传播,不但为后续应对处置制造障碍,还可能制造网络暴力产生“二次舆论伤害”。二是对公共热点事件传播中“自媒体”的发布内容,不但需要及时予以回应,还要做到准确、实事求是,并尽快公布信息,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减少信息传播环节和噪音,应努力让“真相要跑在谣言之前”,防止谣言滋生干扰舆情的后续处置。三是适应当下网络的新媒体传播形势,有目的地运用多媒体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在“自媒体”阵地上组建自己的专业网评力量,扩大多元化的民意沟通和反映渠道,能及时将事件的最新进展传递给公众,也使公众能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其次,“自媒体”干扰舆论的现象对社会法治环境造成冲击。有鉴于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立法,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加大问责惩治的社会警示效果。包括健全不良信息的打击体系,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和范围,提高“自媒体”违法成本;适时对相关行业开展执法督察,集中曝光违法“自媒体”乱象,设立黑名单,提高“自媒体”的准入门槛;等等。
最后,各类平台作为流量经济的支撑者,也是流量经济的最大受益者,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平台承担起主体责任,与各种违规乱象、违法行为做彻底切割,并加强日常管理,对违规违法者严肃处理。此外,公众也需要提高对舆情事件的客观认识和合理判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免疫力。通过监管部门、互联网平台以及公众的多方参与,以社会共治构建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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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新媒体编辑:刘思源
本文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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