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鹤山市法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
为助力绿美生态建设,近日,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与市林业局联合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该机制按照生态优先、依法治理、协同联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能,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打击、联合修复保护等工作,推动林长制与司法工作全面有效衔接。
据悉,鹤山法院与林业部门联动,在全市各镇街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11个,积极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主题法治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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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江西政法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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