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舆情 > 正文

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广州天河区法院庭所联

2024-08-24 00:00:00 来源:江西政法网

  “商业园区和厂区之间的通道已经打通了,路面也扩宽了,只要完成道闸系统的安装即可完工……”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孙玉波在案件回访时,厂区内安静有序,货车夜间通行的新路已基本改建完毕。

  但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块“难眠”之地……

  货车噪声

  “我们楼旁边那条马路一到晚上,大货车进进出出,车辆发动机响声、刹车声、车载音乐声……街坊们就没睡过一天好觉!”某小区居民张姨脸色憔悴。

  原来,张姨所在的某小区紧邻某食品公司厂区,中间由幸福路(化名)隔开。几年前,食品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了快递公司作为快递中转仓库,并在幸福路紧挨着张姨所住楼栋的地方设置岗亭,以便厂区车辆出入管理。

  根据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有关规定,大货车只能在夜间进入市区,因此每天晚上9时到次日早上6时,就成了快递物流货车装载卸货的高峰期,这让间隔不足10米的某小区居民深受噪声烦扰。

  为解决噪声问题,张姨等34户距离幸福路最近楼栋的居民四处协商,但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不得已,张姨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区业主食品公司和厂区物业的实际管理人某投资公司共同承担噪声污染的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现场鉴定

  天河区法院兴华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法庭﹢司法所”联动联调机制。然而,食品公司和投资公司抵触情绪较大,均拒绝签收诉讼材料,并回绝了法庭的委派调解。

  “货车都是一开而过,几乎没有停留。噪声这事就是无稽之谈,我们无须法院调解!”

  “噪声特别大,睡着都能被吵醒,街坊们实在是受不了才会诉至法院!”

  “大家对噪声扰民意见不一,不如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噪声鉴定,以国家标准判定是否存在噪声扰民,也能避免双方把时间白白浪费在唇枪舌剑上。”孙玉波一针见血指出纠纷症结所在,并明确告知噪声污染侵权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成功说服二被告同意进行噪声鉴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噪声限值的要求,夜间等效声级应不高于50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声级应不高于65分贝。经过几个昼夜的数据采集,鉴定结果显示:某小区旁幸福路进出厂区的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已超标,导致张姨所在楼栋房屋外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达到56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声级达到了79分贝。

  耐心调解

  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官立即联系二被告,明确告知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配合整改厂区前道路的货运噪声扰民问题。

  从实际情况出发,孙玉波提出了3条降噪建议:一是撤移紧挨小区的岗亭。虽然大货车深夜依旧在幸福路通行,但可以减少过往车辆停顿时长,降噪成本最为低廉。二是另开通道。此举虽然涉及行驶路线规划、实际施工等问题,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大货车对某小区的噪声扰民问题。三是更换承租单位。此举虽然也可以解决大货车噪声扰民问题,但需要与承租单位沟通协商,极有可能会引发租赁合同等纠纷,降噪成本难以估算,也难以确保新租户不会产生噪声。

  经过一番研判分析对比,各个方案的优缺点显而易见。但噪声解决方案涉及道路改造、厂房施工等事项,面对可能需要花费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降噪成本,食品公司难以抉择。

  满载快递的货车还在源源不断地驶入厂区,张姨和小区居民也在盼望着一个“好眠”的夜晚。

  于是,法庭联动司法所多次开展调解工作,约谈二被告的公司负责人,一方面仔细阐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劝导企业通过积极化解眼下和居民的噪声纠纷,充分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口碑。

  在法庭和司法所的反复释法、调解和督促下,厂区物业的实际管理人某投资公司终于给出了厂区货车改道进出的实施方案,从远离某小区500多米、紧临厂区东面的另一商业园区专门开辟一条供厂区货车夜间通行的道路,幸福路仅供行人和私家车辆进出,并预计在120天内完工。

  庭所联动

  在此期间,投资公司已开始拆除厂区和商业园区之间的铁门和通道上的阻碍物,进行货车夜间通行道路施工的清场准备。

  “我是有看到他们拆铁门,但谁又能保证他们能在120天内完工?”张姨及其他小区居民还是对实施方案能否落实心存疑虑。

  为了给小区居民吃下一颗“定心丸”,确保改道方案落实到位,孙玉波主动联系司法所,共同商量制定降噪后续跟进计划。

  经过一番讨论,兴华法庭与司法所决定分工合作,由法庭向投资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制定细化措施保证货车夜间改道方案落实;司法所则根据货车夜间改道方案和司法建议要求,监督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道施工,并落实好幸福路物流车辆夜间限行。

  5月31日,就在投资公司给出实施方案后的第二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投资公司承诺会按时完成改道工程施工。6月3日晚,孙玉波来到幸福路,只见道路原有裂缝均已填平修补,路面平整,物流车辆夜间限行措施已经落实,再无之前的车来车往。8月初,孙玉波再次来到现场开展回访,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天河区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依托庭所共建“四个一”工作机制,主动对接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环保执法部门等,通过上门走访、带案下访、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环境纠纷化解在基层,协同相关部门解决噪声、污水、废气等扰民事项近百宗。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66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本文来源:江西政法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