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认定标准
自动投案的认定主要在于其时机、形式及动机。犯罪后自动向公安机关或执法部门交代罪行,即为自首。对于此类自首者,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在犯罪轻微时,可免于刑事处罚。此外,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主动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罪行,也视为自首。即使犯罪嫌疑人不具备上述两种自首情形,但若能如实交代自身罪行,仍可获得从轻处罚;若因如实交代罪行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则可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今日热点
-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下一篇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