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他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去办理贷款,此行为在法律范畴内属于无权代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倘若未获得你的本人同意或者追认,那么该贷款合同对你而言是不具备效力的。
一旦察觉到这种情况,你必须即刻向贷款机构详细说明实际情形,明确表示该贷款并非你自己心甘情愿去办理的,并且要提供身份证遗失的相关证明,像挂失记录等这类材料。
与此同时,你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妥善留存相关的报案记录,这样做有利于你证实自己的身份被他人盗用这一事实。
倘若贷款机构依旧对你进行追债,或者对你的名誉等方面造成了损害,你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求其对相应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