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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执行能代位析产诉讼吗

2024-10-25 16:10:48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代为析产之诉,该诉讼往往因被执行人未能妥善处理其财产而引发,从而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和救济。
从一般性的角度来看,若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即可提出代为析产之诉:首先,须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被执行人在其名下除了共有的财产之外,并无其他便于执行且足够偿债的个人资产;最后,被执行人对其与他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未能主动进行析产分割。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适宜提起此类诉讼,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例如,需要考虑到共有财产的性质以及各当事人之间份额约定等因素。
此外,在着手准备代位析产之诉之际,务必要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以证实案件具备启动诉讼程序所需的各项条件。
如若提供的证据无法满足诉讼要求,则有可能承受败诉的风险。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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