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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2024-09-14 14:25:03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在未明确立有遗嘱的情形之下,房屋产权的继承与转让往往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进行执行。
首先,全体法定继承人须就有关房屋继承事宜达成共识并保持一致。
接着,整理并备妥相关的证明文件,诸如被继承人的死讯证实、血缘亲戚关系的证明以及房产所有权凭证等。
继承人必须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待获得公证书之后,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公证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注册手续。
若法定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发生争端且难以达成协议时,便可能需借助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即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的最终归属,随后依照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值得留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有可能会引发税费的缴纳问题。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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