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普法课堂 > 婚姻家庭 > 正文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应该怎么办

2024-07-26 15:29:55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在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迟迟未同意让另一方接触其子女,这两位当事人首先应尝试通过紧密友好的洽谈来达成共识。
如协商无法奏效,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在此过程中,享有探视权的一方有权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并提交相应的起诉状以及对方阻碍探望的各种证据。
关于如何提出不让看孩子的起诉,以下为详细步骤:
1.原告应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递交包含起诉状及其副本和相关证据在内的所有文件;
2.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提交的这些资料后,会进行详细审查,如果相关条件得到满足,则法院将会批准此案立案;
3.法院会依法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分发给被告;
4.被告需在指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辩;
5.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关键环节;
6.最后由法院出面作出公正判决。
若要申请探视权被阻碍的证据,则可考虑下列情况:
1.探望方曾经对子女发生过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
2.探望方用虚假或者欺骗手段教唆、胁迫甚至诱惑子女去做不恰当的事情;
3.探望方自身患有较为严重的健康问题,可能对子女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4.探望方可能存在严重的品行缺陷,对子女的健康或安全构成实质性危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