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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假冒我身份怎么办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对姓名权构成侵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进行干预和阻碍;
第二,未经允许或者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盗用他人姓名来实施特定的行为,以此提升个人的声誉度或者获得不当的利益;
第三,虚假冒用他人姓名,即将他人的名字作为掩护,假扮成他人进行各种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企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对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进行干预和阻碍;
第二,未经允许或者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盗用他人姓名来实施特定的行为,以此提升个人的声誉度或者获得不当的利益;
第三,虚假冒用他人姓名,即将他人的名字作为掩护,假扮成他人进行各种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企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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