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普法课堂 > 公司纠纷 > 正文

质量认定书的颁发机构

2024-09-02 11:22:59 来源:华律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需由质监部门颁发。国家实行严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全国性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行政领域如铁路、交通和水利则依据国务院划分的职责进行专责管理;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同理,各级交通、水利部门也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