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执行机构及处罚机构
罚没财产的判决由法院执行,必要时刻可联同公安机关共同行动。在此过程中,采用民诉法交付方式进行罚没物品执行。若罚没特定物遭受不可抵挡之天灾毁损,无需继续执行时,视作执行程序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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