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公示时长
1. 如投资者亲自清算独资企业,需提前15天通知债权人。若无法及时通知,应在债务发生地指定媒体进行至少60天的公告。债权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或公告发布后60天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2. 合伙企业清算人自被任命之日起10日内,需通知债权人有关企业解散事宜,并在60天内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或公告发布后45天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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