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继承人在股东资格继承中的处理原则
当自然人股东离世且继承人众多时,应按照无遗嘱继承原则分配股份权益。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继承人所获股权比例应平等,除非某一继承人能举证其有权不分、少分或多分。继承人获得股权后,若公司章程未作特殊规定,则需配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将各继承人分别登记为股东。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今日热点
-
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为多久
下一篇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