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权强制执行引发的转让应如何处理
在股权被强制执行并发生转让时,除满足常规股权转让要求外,须遵照以下额外规定或受限:1、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2、实施前需向相关方发出公告。3、股权强制执行的金额仅限执行依据所揭示的债务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来源:华律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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