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开发商工作人员向业主借款虽非违法,然仍须依据实际状况来判定。若借款基于合理的民间借贷,双方自愿缔结协议并确定了借款数额、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且无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则该行为属于合法的民事范畴。然而,若开发商工作人员以此为由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或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引发违反内部规章制度或相关法律条例等问题,便构成违法行径。换言之,违法与否的关键在于借款行为的性质、目的及手段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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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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