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效力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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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谨计划及策划招标投标流程,同步完善合同规划事宜;2. 清晰界定施工合同内容、项目管理目标,明确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等行为,规避违法违规现象;3. 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借助专业机构进行合理成本估算,确保在合同对价基础上择优选取施工单位,避免因过度追求低价而牺牲质量保障;4. 制定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时,优先选用法定文本或具备良好交易习惯的示范文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