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开发商要支付完整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获取使用权证明;预售方须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在资本投入量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且明确施工进度及完工交付日期后方可进行预售交易,其所获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预售合同需上报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获得使用权证明;(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预售商品房所需的资本投入量需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且明确施工进度及完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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