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商品房时需谨慎对待,不可购买的房产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尚未取得国家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仅享有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险品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受到法律规定限制的交易性房产;非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所建造及销售的房产;产权状况不明晰的房产以及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等。全额购房所需证件如下: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者则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手续方面,一次性付款只需前往售楼处支付款项(含各项税费),其余事项可由售楼处代办,直至领取产权证。若选择贷款购房,所需证件包括: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半年,具体要求视银行而定)、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两人共同借款,配偶亦需提供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单身者需提供单身证明(由单位、街道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皆可)、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手续方面,新房贷款需携带上述所有资料自行前往银行面签;二手房贷款则需与房屋出售方一同前往银行面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