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推荐项目并获取介绍费用系合法行为。若个人通过正规渠道,运用个人关系为他人缔结合约创造契机,则视为居间服务,并与工程承包者达成居间契约关系。成功实现交易后,介绍人员可依法获取相应报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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