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1. 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表格至当地房管局;2. 提交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在内的相关材料至房屋登记机构;3. 房管局审查核实后,如达标则依次颁发房产证。二、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主要包括:1. 经加盖公章的申请表;2. 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房屋买卖合同;3. 已签订预售合同的双方就房号、房屋实测面积以及房价结算达成的确认书;4. 包含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等内容的两份文件;5.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 契税完税或减免凭证;7. 购房者身份证明;8. 若房屋为共有,需提供共有协议;9. 若为贷款购房,需提供银行提前还贷证明(全款购房无需此项)。三、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法律认可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赋予购房者对所购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