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自建房拆迁的补偿费用,据现行法规实行货币化弥补,具体公式如下:(房屋建安重置单价乘以成新系数+同地区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米用地权基价+物价指数补贴) x 被拆毁建筑面积。关于房屋的补偿和安置方式,如下文所述:1. 若被征用的村庄或者村民小组被撤销,则有以下两种补偿方式可供选择:(1)货币补偿;或者(2)等额于货币补偿金额的股权房屋交换。其中,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砸毁住宅的建安单件成本单价乘以更新系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米用地权基价+物价指数补贴) x 被砸毁建筑面积。2. 若被征用的村庄或者村民小组未被撤销,则有以下两种补偿方式可供选择:(1)对于尚未转变为城市户口的被拆迁者,应给予以下补偿安置:(2)在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向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砸毁住宅的建安单件成本单价乘以更新系数+物价指数补贴) x 被砸毁建筑面积;被拆迁者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用的村庄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者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定执行。(4)在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等额于货币补偿金额的股权房屋交换。被拆迁者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确保被拆迁者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拆迁而下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