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交易争议,可采用和解、磋商、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加以解决。首先,应秉持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寻求私下和解;若达不成合意,可请专业第三方协助调解。次之,磋商无效时,可参照房屋销售契约中指定条款,交由相应机构仲裁;若仲裁仍无能为力,可再上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值得留意的是,根据《仲裁法》,平等主体间的贸易合同纠纷以及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皆可通过仲裁解决。同时,《民事诉讼法》亦规定,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具备调解可能,会先行调解;但若双方均拒绝调解,则此程序失效。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