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求龙子被大师诈骗四万余元后
2024年是甲辰龙年,有一对夫妇为求“龙子”求助“大师”花钱做法事,供奉香火,却落得空欢喜一场。7月2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州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诈骗案。
2023年7月,何先生在刷抖音视频时,偶然看到了一个讲解生肖运势的视频。何先生点进对方主页后,看到该人自称佛道双修,道号“青松”,法号“妙心”,自幼钻研玄学文化,对易经命理、风水面相均有研究,还精通中医药学。何先生感觉大师“真乃神人也”,便私信对方添加了联系方式,询问能否帮助在龙年生下男孩,要求孩子出众、富贵、平安。
在询问了何先生夫妇具体情况后,大师称可以帮助何先生向“上方老师”求子,但难度不低,需要排队。求子心切的何先生赶忙按照大师的吩咐献上功德金。之后大师又说何先生家的祖坟风水有问题,需要做法事摆供品,还需要何先生本人到祖坟上拔除杂草,何先生一一照做,却始终未能怀上“龙子”。
2023年8月,何先生夫妇到医院做试管婴儿,又拜托大师做法事,按照大师开的药方吃药调理,多管齐下,何太太终于怀上了“龙子”,但没过几天,孩子被检查出没有胎心,需要做流产。大师认为是何先生夫妇疑心太重,不够诚心,才没能保住孩子,只要何先生夫妇调整心态,继续做法事,就一定能喜得“龙子”。
2024年5月,眼看龙年即将过半,花费了四万余元做尽法事还是没能怀上“龙子”,何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遂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大师原名魏某,日常以打零工为生,收取的四万余元钱款已被花完。到案后,在民警的教育下,魏某承认了诈骗的事实。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魏某具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魏某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407/t20240729_1666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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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法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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