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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举办

2023-01-19 16:30:25      阅读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薛金丽

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成功举办,来自学界、业界的知名学者和资深律师,就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

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正式生效。2022年8月11日,在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赵佑霖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四中院审结两当事人申请认可香港区域法院作出的离婚绝对判令。这是北京市范围内首例适用《安排》规定认可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对于推进两地区际司法协助的进一步发展,保护两地婚姻双方及家庭关系,减少当事人讼累,优化司法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培养提升婚姻家事律师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务能力,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管委会与家理律师事务所,决定以北京四中院认可涉港离婚判决为引,联合主办本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

本次活动分为四个单元,由四位分享嘉宾进行分享。赵佑霖作为本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以《北京首例适用<安排>认可涉港离婚判决案》为题,详细介绍了本案的背景及办案的经过,阐述了香港地区的离婚程序、申请认可涉港离婚判决从立案到审理的全过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此类案件的注意事项,以及司法实践中尚未明确的一些法律问题。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芳结合自己办理的跨国离婚案的经验,讲述了自己对于律师的职业认知,即律师不仅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还应引导当事人履行自己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消泯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情仇。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雁以《涉港离婚中的彩礼返还》为题,介绍了四十年来香港与内地跨境婚姻的趋势变化,认为跨境婚姻比普通婚姻更为复杂,一旦发生变故也更难处理,因此需要当事人提前做好婚姻筹划,做到未雨绸缪。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慧云详细介绍了香港与内地互认离婚判决的历史沿革、纳入《安排》的婚姻家事案件范围、协议离婚能否适用《安排》、申请认可和执行涉港离婚判决的具体程序及注意事项,以及《安排》出台的重要意义。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鹏博,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孙长刚律师,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邓丽博士三位嘉宾作为与谈嘉宾参与以上四个单元的讨论,对于《安排》的出台及北京四中院适用《安排》认可涉港离婚判决的意义,以及办理此类案件的注意事项,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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